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稳就业”“保就业”决策部署,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20〕5号文件精神,按照湖南省教育厅就业创业工作“一把手工程”的相关要求,结合建筑工程系实际情况,确保高质量完成2021届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全会精神为指导,建筑工程系党总支牵头引领、各党支部协同配合,按照“重点关注、重点推荐、重点服务”的原则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统筹安排对就业困难毕业生的帮扶工作。实施“一对一、点对点”就业帮扶。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坚持毕业生就业创业“一把手工程”,多措并举做好2021届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
二、领导机构
1、设建筑工程系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欧长贵
副组长:胡 晓、戴 艾、徐龙辉
成 员:樊明民、郭柳、郑淑芬、欧迪巧、罗胜飞、罗婧旖、张 恬、宋 炎、胡艳华
领导小组负责全年就业创业工作统筹协调工作,负责全系就业工作的考核评比和推优工作。
2、下设就业创业指导办公室,胡晓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为樊明民、郭 柳、郑淑芬、欧迪巧、罗胜飞、罗婧旖、张 恬、宋 炎、胡艳华。
指导办公室负责制定全年就业创业工作和实施计划,指导帮助毕业生就业创业。
三、工作目标
全系2021届毕业生就业率达85%以上。
四、工作措施
1、做好广泛动员宣传
即日起,就业创业指导办公室做好全系党员模范带头、全体教职工参与就业创业宣传与动员工作;鼓励全系党员、师生推荐就业岗位,就业创业指导办公室负责审核。毕业班辅导员老师需做好所管理学生的就业创业动员工作,挑选就业能力较强的学生担任班级就业信息员,协助发布就业信息、统计就业数据。
2、做好就业创业指导
就业创业指导办公室每季度开展一次就业创业指导线上线下讲座,及时发布就业信息和动态,辅导员及时推送相关信息给毕业生。
3、推进创业带动就业
加大“双创”支持力度,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动员学生积极参加“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组织开展毕业生创业服务专项活动,发挥创业孵化基地作用,推动各类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项目成长发展、落地见效,带动更多毕业生实现就业。
4、做好精准帮扶工作
针对贫困生、少数民族、残疾等重点群体毕业生就业创业能力的提升开展就业创业能力培训;对“建档立卡”毕业生建立“一对一、点对点”帮扶台账,为每位学生安排一名党员帮扶责任人,开展个性化就业指导帮扶,至少推荐3个以上就业岗位,确保有合理就业意愿“建档立卡”毕业生百分百就业。
5、拓宽就业途径
(1)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服务乡村建设行动,鼓励引导学生积极参加“特岗计划”、“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西部计划”等基层项目,协助落实好学费补偿代偿、升学优惠等政策。
(2)深入推进大学生征兵工作。积极配合学院武装部做好一年两次的大学生士兵征集工作,宣传、动员毕业生参军入伍。
(3)鼓励毕业生参加专升本考试,系部做好辅导和引导工作。
6、加强就业工作总结宣传
不断完善就业宣传引领,及时推送就业创业政策和就业信息,辅导员每月完成一次就业统计汇报工作,就业创业指导办公室每月完成一期总结报表。各班辅导员及时发现和推荐就业创业典型,并及时发布新闻稿。就业创业指导办公室举办“建筑工程系党总支就业创业宣传月”活动,时间暂定为2021年6月。
7、完善台账,持续跟踪,完善记录
本月开始就业创业指导办公室和辅导员分别做好全系和班级宣传、应聘、就业跟踪、帮扶等台账,按学院和系部要求及时更新系统和台账,就业创业指导办公室每月检查一次。
8、严明就业工作纪律
(1)严禁出现违反教育部“四不准”规定的现象;严禁个人私自发布和推送不实就业信息,所有就业单位及岗位必须按学院要求,经就业创业指导办公室和招生就业处审核备案后发布;一旦发现有违反上述规定,将按学院和系部相关规章制度处理。
(2)辅导员需及时发布就业信息,在规定时间内统计上报就业数据,未按要求完成相关工作者、将纳入辅导员月考核,受学院、招就处及系部通报批评者按系管理规定考核。情节严重者取消先进参评资格。
本方案从即日起实施,修改和解释权属建筑工程系就业创业指导办公室。
建筑工程系党总支 建筑工程系
2020年12月15日